徐州市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实施方案

时间:2006/6/16 10:02:46来源:未知作者:未知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市政府《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按照《徐州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的安排,“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由市科协、市科技局担任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农业局、林牧渔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社科联等部门为责任单位。为做好该项工程的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的任务和要求,引导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创作,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建立我市社会化科普资源开发体系;集成国内外科普信息资源整合我市科普信息资源,重点开发原创性科普作品,建立我市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制定相关法规、规章,营造有利于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的政策环境。通过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基础建设,为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服务。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激励机制,繁荣科普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

     1、根据社会关注的重大事件和热点问题,制定重点科普创作选题规划。加大奖励和扶持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重点选题的创作。“十一五”期间,重点扶持或资助10部优秀科普作品。(各成员单位)

    2、根据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需要,开发一批公共科普资源。支持从事科普编创、科技传播等专业机构、团体和人员参与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加强科技、教育界与媒体合作,扶持科普类广播、影视内容的开发和制作。“十一五”期间,推出一批科普影视作品、精品专题栏目和动漫作品。(各成员单位)

    3、发挥市科普美协、科普作协、科教影视协会等市级学会和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和进修活动,提升科普书报刊编辑、科普场馆展教人员、展教品开发人员等专职科普工作者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科普创作队伍。 (各成员单位)

    4、加强科普理论研究。针对科普创作、科学与人文传播、科技教育、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等重大问题,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理论研究。重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科学教育、科技传播专业;支持社会力量建立科普教育研究机构。(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社科联、市广电局)

     5、建立科普作品创作的有效激励机制,把科普作品纳入相关部门的业务考核范围。研究设立优秀科普作品奖的有关工作;将科普作品纳入市有关科技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范围;积极推荐市内的优秀科普作品参加省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市科协、市科技局、市社科联)

     (二)以科普资源库开发建设为基础,搭建科普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公共科普服务

     l、开发建设市科普资源库。在共享省科协等公共科普资源的同时,集成全市已有科普作品和科普信息资源,并根据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徐州科普的特点,着力开发一批具有本市特色的科普资源。“十一五”期间科普资源库建设初具规模,主要形成科普图库、专题科普展览库、科普动漫作品库、科普音像库、科普报告库、科普教育基地库、科普场馆展品库等若干类科普资源数据库。(市科协及各成员单位)

     2、加强互联网科普服务平台的建设。以市科普资源库的建设为支撑,面向公众、基层科普组织和社会提供科普资源信息服务与交流的网络平台,实现优质科普资源的数字化共享。拟与市互联网新闻中心合作,依托“彭城之窗”开办“科普频道”。鼓励支持县(市、区)和社会力量自主开发和深入挖掘基层科普资源,办好各级各类科普网站。(市科协、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社科联)

     3、建立科普应急宣传服务平台。对涉及自然灾害、传染疾病、公共安全等重大事件的公共科技信息,建立面向公众的科普应急宣传服务平台,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掌握有关科技知识和信息。(各成员单位)

     4、有效整合现有科普资源,发挥我市各地科普基地发展快、门类全、馆藏精、水平高、品种全的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整合方式和共享模式,建立科普基地开放、流动、协作的运行机制,探索各类科普场馆资源有效服务公众的模式;充分利用我市各行业部门的科普资源,率先对卫生、计划生育、环保、林业、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科普资源进行整合并向社会提供共享服务。(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林牧渔业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

     5、发挥全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远程教育系统(在建)、徐州农业网、徐州农民培训网、中国科协科普共享资源网等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的作用,将农业和农村科普多媒体课件提供给广大农民,实现农村和农业科普资源的社会共享。(市农业局、林牧渔业局、市科协)

     6、发挥徐州广电网等媒体网站互动性强的优势,以强化互动促进科技类内容的宣传,设置生活节能小常识等科普板块,为公众提供普及和交流科技知识的园地。(市广电局、市科协)

     7、充分发挥户外大屏幕电视、商业网点电视屏幕、公交汽车移动电视、电子科普画廊等平台的作用,面向公众提供丰富多彩的科普信息服务和科普宣传。(各成员单位)

     (三)营造有利于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的政策环境

     l、制定推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政策。(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2、制定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充分保护各类科普资源知识产权,创造公共科普信息资源公平使用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普资源中的作用,鼓励各种机构和媒体有选择地释放自有科学教育资源的版权,支持公益性科普活动。(各成员单位)

     三、2008——2009年重点工作

      (一)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为重点,开展科普资源开发和服务

     1、开发科普挂图和展板、音像制品、展览、科普大篷车车载展品等科普资源;开发以“节能、环保、安全、健康”等内容为主题的系列科普展览,在学校、社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植物园、博物馆和相关研究所等科普教育基地展出;组织实施“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等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的专题展览,并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巡展工作。(市科协、市农业局、林牧渔业局)

     2、编创节能科普节目或栏目,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刊物和报纸等媒体宣传节能知识;及时准确报道相关的新闻和信息,制作专题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并推出系列科教节目和纪录片。(市科协、市广电局)

     (二)结合实际,切实推进科普资源建设工作

     1、制定重点科普创作选题规划;向社会推介优秀科普作品和选题;设立全市优秀科普作品奖。(市科协、市社科联)

     2、设立“徐州市科普专项资助项目”,出台相关文件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面向社会科普专项资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作品的创作。(市科协)

     3、鼓励境内外机构、个人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立科普类基金,用于公益性科普事业的发展。(各成员单位)

     4、加强人文社科类公共平台建设,以传承文明、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历史、文化以及社会热点问题为内容,以专题讲坛讲座为主要形式,以不同层次图书馆、文化馆、社区中心为基地,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常年举办,媒体互动,以促进人文社会科学走进大众。(市社科联)

     5、初步搭建起“徐州科普资源库”构架,收集整理科普信息资源,通过实施互联网科普服务平台的建设,初步搭建科普资源共享网络平台。(市科协)

     6、设立科普展教品交流共享中心,以巡展、重点支持等方式,为各地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设施提供科普展教品、展览,对科协系统科普资源进行整合并向社会提供共享服务,逐步形成市内科普资源的开发、集散和服务中心;借鉴国内外优秀科普活动的理念和模式,创新科普活动内容与形式,开发一批优质科普活动资源;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定期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市科协)

     7、开展“徐州市十大科普明星”评选工作,广泛宣传优秀科普工作者的生动事迹,使更多的公众了解科普、接受科普,从而投身到科普事业。(市科协)

     8、编制发行有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等内容的农民科普系列读物。编印《徐州市农民培训工程系列丛书》,制作《现代农业技术》课件及农业和农村科普光盘;利用农业信息咨询、广播、电视中的农业科技栏目和手机短信移动学习平台为农民送上农业和农村科普信息。(市农业局、林牧渔业局、市科协)

     9、每年对“科普宣传周(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节能周”、“社科普及宣传周”等重大科普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报道。(市广电局)

     10、充分挖掘民间科普资源并进行优化组合,形成2—4类主题展览,每年组织并资助民间科普展览面向全市进行巡展。(市科协)

     11、发挥科普大篷车车载设备和科普展品的最大功效,开发适合科普大篷车车载活动的科普资源,创新车载活动形式,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不同专题的科普活动,提高科普大篷车的活动效果。(市科协)

     12、促进科教影视制作、播出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广播电视节目共享提供服务,加大科普资源通过广播影视媒体传播的力度。(市科协)

     (三)推进政策保障措施的实施工作。(市科技局)

     四、工作要求

      (一)将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列入工作职责,纳入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各相关单位确定具体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三)拓展各部门科普资源的服务功能,扩大科普展览、展教品、远程教育课件、培训教材等现有资源的服务范围,探索建立有效的方式和途径,使财政投入产生的公共科普产品迅速送达基层,服务公众。